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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土拍预告:大放量!23宗土地定档南宁市6月土拍!

发布时间: 2018-05-31 18:36:39

来源: 南宁楼盘网

分类: 土地市场


太不容易了!南宁市国土局终于开闸“放地”啦!经历了三、四月份的绝对“干旱”,五月份的短暂“回春”,六月份南宁市的土地供应量则如滚滚江水,一发不可收!各大房企应该等这一刻等很久了!

截至5月30日,将有23宗土地定档南宁市6月土拍,预计出让面积达到2088.69亩,较五月份增加了1546.5亩!是五月份的3倍还要多!其中商住地块共12宗,比起5月份可怜的3宗,简直天差地别!好了话不多说,赶紧搬好小板凳,看看有哪些亮眼的地块定档6月,这场“土拍盛宴”都有哪些好菜?

(一)第三十三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36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金海路北侧、海德路东侧,

由077(A地块)和078(B地块)两宗地组成,实际出让总面积为82671.70平方米(合124.008亩)

077宗地面积为50120.45平方米(含开放式街区小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4152.9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

078宗地面积为32551.25平方米,

土地批准用途及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A地块:容积率>2.0且≤3.5(开放式街区小区道路用地不纳入容积率的计算范围),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批发零售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3%,其余为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内须配置12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

B地块:容积率>2.0且≤3.5,建筑密度>20%且≤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100米。批发零售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30%,其余为商务金融用地。

挂牌起始价为519万元人民币/亩,竞买保证金为12875万元人民币。

注:1.本地块位于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主要服务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竞得人需要承担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的产业发展责任。

2. 竞得人须自持100%房屋产权面积,自持期间房屋只能租赁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企业或职工。竞得人如对外销售,销售条件在《450108001205GB00077、450108001205GB00078宗地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3. 本地块内有宽约15米、长约257米(具体以实测为准)道路,该道路具有公共使用功能,为开放式小区道路,由竞得人出资修建,道路建成后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出让方式: 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第三十四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37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金海路北侧、华兴路东侧

实际出让面积80840.68平方米(折合121.261亩),其中含开放式街区小区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4285.6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土地批准用途及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0且≤3.0(开放式街区小区道路用地不纳入容积率的计算范围),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批发零售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3%,其余为城镇住宅用地。

注:1.本地块位于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主要服务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竞得人需要承担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的产业发展责任。

2.竞得人须自持100%房屋产权面积,自持期间,房屋只能租赁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内企业或职工。竞得人如对外销售,销售条件在《450108001205GB00079宗地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3. 本地块内有宽约15米、长约263米(具体以实测为准)道路,该道路具有公共使用功能,为开放式小区道路,由竞得人出资修建,道路建成后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GC2018-037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5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其他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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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十四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26地块位于兴宁区昆仑大道以南,由两宗地组成,总出让面积为69064.52平方米(折合103.6亩)。

其中地块一宗地号075,实际出让面积为25532.26平方米(折合38.298亩)。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务用地占比为30%-40%,其余为商业用地。

地块二宗地号076,实际出让面积为43532.26平方米(折合65.298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地块二南侧位于轨道控制线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建筑建设需征求轨道公司意见。

075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84万元/亩

076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3万元/亩

GC2018-026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600万元。

075宗地的商务金融产权面积由竞得人全部自持,持有时间不得低于10 年(自持物业持有时间起始时点以规划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 在此期间,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

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市城乡建委签订076宗地项目装配式建筑履约监管协议书以及与兴宁区政府签订075宗地项目自持产权履约监管协议书。

GC2018-026地块作为一个项目整体出让

075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076宗地采用 “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挂牌公开出让方式。

076宗地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6800元/㎡。

当076宗地挂牌价格小于等于716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076宗地挂牌价格等于716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配建面积比例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076宗地在转入竞产权移交住房投报配建面积时,还须对075宗地进行有效报价。

(四)第三十一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34地块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南侧,用地面积为65417.78平方米(折合98.1267亩),包括125、127二宗地。

125宗地,用地面积43808.29平方米(折合65.7124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127宗地,用地面积为21609.49平方米(折合32.414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125宗地规划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10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20米。须设置一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146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840平方米,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须设农贸超市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置于一、二层;须设置文化活动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须设置对外开放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沿东侧规划路一层设置,并独立对公众开放。

127宗地规划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80米,沿龙华路一侧建筑局部可控制至≤100米;须设置文化活动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须设置对外开放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沿北侧规划路一层设置,并独立对公众开放。

125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412万元。

127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656万元。

GC2018-034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二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二个地块的竞买资格。

125、127宗地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7460元/平方米。地价最高限价:79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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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三十二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35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8578.79平方米(折合72.8682亩),其中:

1. 130宗地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北侧,用地面积为22040.75平方米(折合33.0611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商务金融、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40年。

2. 128宗地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0690.90平方米(折合16.0364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3. 057宗地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5847.14平方米(折合23.7707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1. 130宗地规划容积率>4.5且≤5.5,其中计容住宿餐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30%,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其余为商务金融;建筑密度>35%且≤45%,绿地率≥25%,特定地区限高≤150米。

2. 128宗地规划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80米,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

3. 057宗地规划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80米,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

130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5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304万元。

0128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809万元。

057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81万元。

注: 130宗地占比70%总建筑面积(即地下和地上建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的产权必须为竞得人自主持有,且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自持物业持有时间的起始时点以规划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在此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和抵押。

竞得人在竞得130宗地后须引进一家经认定的南宁市总部企业入驻本地块项目,且入驻的总部企业购买产权物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00平方米。入驻的总部企业须在130宗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工商登记的注册地迁入并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年限不得少于10年,且在此期间入驻的总部企业注册地址不得迁离该地块项目。

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三个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三个地块的竞买资格。

其中, 128宗地、057宗地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28宗地、57宗地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7460元/平方米。

竞买人须首先对三个地块分别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当128宗地、057宗地挂牌价格小于等于790万元/亩,按三个地块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128宗地、057宗地挂牌价格等于790万元/亩,则128宗地、057宗地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128宗地、057宗地790万元/亩的基础上再向上竞130宗地的价格,按128宗地、057宗地挂牌价790万元/亩且130宗地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第四十八期


GC2018-052地块位于良庆区良玉大道南侧、玉象路西侧,该地块包含四宗地,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63299.24平方米(折合244.948亩)。

其中

230(地块一)宗地出让面积为58732.65平方米(折合88.099亩)

249 (地块二)宗地出让面积为43794.10平方米(折合65.691亩)

251(地块三)宗地出让面积为26011.54平方米(折合39.017亩)

217(地块四)宗地出让面积为34760.95平方米(折合52.141亩)

上述四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容积率>3.5且≤4.0(各地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均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

另外,此四个地块均有安置配建任务,如二个地块及以上用地权属归属同一建设单位,在控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计容商业可在地块间总体平衡),建筑密度>25%且≤ 35%,绿地率≥35%,特定区域限高≤100米(地块内局部建筑不超过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120米控制)。停车位(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车位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其他计容建筑车位按不少于1.0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居住部分不少于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批发零售部分不少于7.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须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本项目需在地块一、地块四内各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少于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要求。在地块二内须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在地块一、四内须设置文化活动站各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项目需在地块二内配置农贸超市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并设置于一、二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053]的规定执行。

GC2018-052地块的起始价为860万元/亩,土地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200万元/亩,投标保证金为42131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均摊转为履行各宗地的土地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本项目须建设不少于163285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921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15260平方米;安置商业等建筑面积不少于48025平方米(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8815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9605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9605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商铺布局、空间划分等应充分考虑后期装修装饰后符合消防及实际使用要求,原则上层高不低于4.5米、装修后净空不少于3.2米,如对层高有特殊要求,应根据规划指标和设计标准进行调整。其他规划设计要求严格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 053)、《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18〕1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需在450108001211GB00230、450108001211GB00217宗地内各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每所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少于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及《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的要求。所配建的幼儿园产权归良庆区人民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

中标人须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无偿提供不少于1633个机动车停车位。

本期用地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方式公开招标出让;本期招标出让活动按照综合评分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163285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余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按不得超过9100元/平方米销售。本期所出让四宗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投标。

本期出让地块的起始价为860万元/亩,土地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1200万元/亩。在本期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只要有一家投标人报价等于土地最高限价且投报产权移交住房面积的,视为存在竞产权移交住房情形。投报竞产权移交住房面积的,投标报价须为土地最高限价1200万元/亩,投报面积须不得少于2000㎡,且须为500㎡的整数倍;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没有一家投标人报价等于土地最高限价且投报产权移交住房面积的,视为不存在竞产权移交住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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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五十一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55地块位于邕宁区石蚌街南侧,用地面积为38297.81平方米(折合57.4467亩);

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宗地规划容积率>2.5且≤3.0,其中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建筑密度>23%且≤28%,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100米。

须设置文化活动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须设置对外开放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独立对公众开放。应设置垃圾收集点一处。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870万元。

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7980元/平方米,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96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96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挂牌价960万元/亩且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的,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每次投报须为5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第三十七期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8-040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金陵镇,出让面积为21640.52平方米(折合32.461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2,建筑密度≥30%且≤40%,绿地率≥25%,限高≤6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用地≤10%,其余为住宅用地。

GC2018-040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万元。

本期出让地块采用“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 的公开出让方式。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30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300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的程序,按投报配建面积比例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500㎡,每次投报须为60㎡的整数倍。

(九)第五十四期

GC2018-058地块实际出让总面积68401.41㎡(折合102.602亩),地块由两宗地组成。其中, 321宗地位于良庆区东风路以东、顺宁路以北,出让面积42852.13平方米(折合64.278亩);329宗地位于良庆区东风路以西、顺宁路以南,出让面积25549.28平方米(折合38.324亩)。

两宗地的土地批准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321宗地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 35%,绿地率≥35%,特定区域限高≤100米,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停车位(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按1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居住部分≥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批发零售部分≥7.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044]的规定执行。

329宗地容积率>3.5且≤4.0(计容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2%且≤ 35%,绿地率≥35%,特定区域限高≤100米,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停车位(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按1个/100㎡建筑面积进行配置,其他计容建筑的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居住部分≥0.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批发零售部分≥7.5个车位/100㎡建筑面积,同时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046]的规定执行。

GC2018-058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78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共16107万元。其中,450108001211GB00321宗地竞买保证金为10091万元;450108001211GB00329宗地竞买保证金为6016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68425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余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9000元/平方米。

上述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两宗地均以起始价785万元/亩开始竞价,每次报价需同时对两宗地分别进行有效报价,每次每宗地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上一次最高报价,若两宗地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100万元/亩,两宗地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两宗地挂牌价格均等于1100万元/亩,两宗地均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上述两宗地的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宗地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得少于1000㎡,每次投报须为500㎡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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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第五十二期


GC2018-056地块位于良庆区良兴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30175.86平方米(折合45.264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特定区域限高≤100米[地块内部局部建筑高度(不超过地块内建筑总量的10%)可按不超过20%控制];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计容建筑≥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居住≥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7.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030]的规定执行。

GC2018-056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86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785万元。

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30175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余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9100元/平方米。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250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1250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1000㎡,每次投报须为500㎡的整数倍。

(十一)第五十三期


GC2018-057地块位于良庆区凤朝路西侧、良兴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23817.10平方米(折合35.726亩),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482,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地块规划容积率>2.5且≤3.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沿水系、绿地一侧第一排居住建筑控高60米,其余控高100米);标准机动车位:安置房住宅部分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余≥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按0.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商业按7.5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8-062]的规定执行。

GC2018-057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66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4765万元。上述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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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qinzhi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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