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拼团购房244群(134)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67人申请入群

车位禁只售不租违者最高或罚50万元!广西新物管条例已提上人大议程

发布时间: 2019-09-30 11:51:37

来源: 南国早报

分类: 政策法规


  说到小区物业管理,相信大家都有不少问题要吐槽,比如说业主委员会难成立、物业服务不到位、车位只卖不租、公共收益不透明……这一系列问题普遍困扰着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修订以来,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广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00169066937d826005f7fecdcd593959a56ad7f82fcc54025bc219cb878975a65a4.jpg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条例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物业管理的要求,因此,修订现行《条例》十分必要。

  9月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文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车位禁止只售不租

  《条例(修订草案)》加强了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建设单位拥有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引发拉横幅、堵塞道路等物业矛盾时有发生,针对这一问题,《条例(修订草案)》借鉴河南、上海的立法经验,新增了车位车库不得只售不租的规定,同时规定车库车位不得出售给非业主,非业主租用空余车位车库的租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10001f441be1b0f8fb317d5f225d111dbe1b0193992e3a8b24a8e9a3e56f3a6739767.jpg


  将车库、车位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租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将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外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超过六个月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条例(修订草案)》对物业收费及其调整、经济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的催缴规定,对通过信函、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2次催交且业主确认收到后超过3个月仍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指导小组可以在业主户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将欠费情况予以公告。


100014e203de643034c76d299749883bb452c2b262fedd8a9598f66e83816c17bbe0a.jpg


  但是禁止物业服务企业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为由减少服务而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禁止采取中断供水供电、捆绑其他服务等方式追缴物业服务费。


  公共收益怎么分怎么管?

  业主公共收益管理也会是大家关注的热点之一。为了进一步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条例(修订草案)》明确,公共收益是指公共收入在扣除适当的经营管理成本后的净收入。业主大会成立前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共收入的30%,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扣除比例由业主大会决定。


000018f83be9ccb611d0dcadc30388792008163b37c5ccf56b2c733464d93b1646dd9.jpg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产生的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收益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经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业主大会成立前的公共收益统一存入物业服务企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后转入业主大会指定的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季度核对一次账目,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增值和结存情况。必要时,业主大会可以对公共收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公共收益列支。


  电子投票表决物业问题安排上

  此外,在公开征求意见中,群众要求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统一开发电子投票系统的呼声很高,《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电子投票系统由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编辑丨刘冬妮


责任编辑: yuexiao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