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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1年第三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31 16:37:07

来源: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分类: 土地市场


南宁市2021年第三十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1-034地块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东侧、那平路南侧,宗地号为450108100209GB00130(地块一),用于建设那平村5号农民安置项目。蓝线图编号为:CR0113202100010号,实际出让面积为77099.21平方米(折合115.649亩),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450108100209GB00130(地块一)规划容积率为>3.0且≤3.5(计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地块内东南角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158.7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20平方米,建设标准须符合《幼儿园建筑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同时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须设置党群服务中心用房,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党群服务中心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桂组发〔2020〕10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56]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56]的规定执行。

GC2021-03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1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272万元。

注:

1、GC2021-034地块内有灌溉水渠,由竞得人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水系线路将地块内灌溉水渠进行迁改并按绿化景观水系进行建设,迁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在GC2021-034地块外东北面的450108100209GB00202宗地(地块二)拟划拨给地块一竞得人,由竞得人出资(含土地划拨价款92万/亩及建安费用)建设一所42班中学。用地面积为52570.19平方米(折合78.855亩),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1-056]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1-056]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1〕0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土地成交现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配套初级中学建设协议书》《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同时与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

(三)地块一配建的幼儿园项目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有关约定执行,并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四)地块二配建中学项目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按照成交当场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配套初级中学建设协议书》的有关约定执行,并由良庆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五)地块一配建的幼儿园和地块二配建中学项目建成后房屋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该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

(六)地块一须建设不少于8500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100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

(七)竞得人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850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八)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内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21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九)竞得人须在地块一内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处,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良庆区人民政府。

(十)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安置协议》《建设合作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由政府出资按4969元/平方米回购。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8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25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6月28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6月2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8时00分至2021年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汇、赖琼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冷咏梅、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6169、5609159、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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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ma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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