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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简章、入学安排办法及招生服务地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9 18:46:46

来源: 南宁经开区教育局

分类: 其他楼讯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 童)。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合法房产证件的复印件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在南宁市城区有家庭房产的只能按照家庭房产地址报名。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分配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对不足的学校,具体参照《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排序依次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招生简章及地段划分

2021年6月19日,《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学校门口公布。

(二)报名时间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段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国凯路小学(国凯大道国凯三支路)集中报名点报名;房产在友谊路以西片区,户口在南宁市外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市金阳路小学(金阳路9号)集中报名点报名;无房产在南宁市内,户口在南宁市以外,居住在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桂绿城小学集中报名点报名。(注:吴圩片区、高岭村、罗村、居仁村、新联村、古思村、苏盆村、华联村、群益园艺场社区可参照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文体教育局将一次性统筹协调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二)家长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等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长不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由文体教育局统一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家庭房产情况。

(四)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报名的先后与入学与否无关。

(五)招生过程中,文体教育局及学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文体教育局纪检科举报,联系电话0771-4950507。

七、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小学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经开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经开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无房产家庭按户籍登记地址报名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合法房产证件的复印件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住址与其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一致。

在南宁市城区有家庭房产的只能按照家庭房产地址报名。

4.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各公办学校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分配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对不足的学校,具体参照《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排序依次录取。

五、时间安排

(一)招生简章及地段划分

2021年6月19日,《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地段》《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学校门口公布。

(二)报名时间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2021年7月3日、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段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朋展路)集中报名点报名;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北海路)集中报名点报名。(注:吴圩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参照地段划分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7月24日、7月25日,各中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中学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初中地段生政策

(一)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初中地段生。

(二)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

(三)市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拥有本地户籍的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

七、注意事项

(一)教育局将一次性统筹协调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

(二)家长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等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长不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由教育局统一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家庭房产情况。

(四)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报名的先后与入学与否无关。

(五)招生过程中,教育局及学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文体教育局纪检科举报,联系电话0771-4950507。

八、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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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根据《2021年南宁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精神,结合辖区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地户籍生源入学排序方法

不足的学校,如出现本地户籍生源已超量的情况,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在辖区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一)房户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三)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四)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五)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六)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二、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排序方法

根据辖区学校情况,对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以下排序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合法的家庭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3项材料之一。

(二)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无房产家庭,按实际居住时间时长排序。(年限按父母双方在经开区连续签注累加计算。)

(三)在经开区辖区内居住未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无房产家庭,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时长排序。(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同等情况下,按先双方后单方排序。)

(四)在经开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优先。(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租住的房屋必须合法、稳定,并且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如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具体参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府规[2020]22号)

(二)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南宁市各城区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由各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在本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因城市建设需要被拆迁的城区(不含乡镇)常住户籍住户子女需就读经开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提供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出具的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在经开区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地段

普罗旺斯小学

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沛鸿路以北和金阳路以西的蓝钻别墅、向日葵庄园、薰衣草庄园、郁金香庄园、卡地亚庄园、紫罗兰庄园、香槟庄园;

沛鸿路:5号沛鸿民族中学江南校区;

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金阳路小学

白沙大道:109号龙光普罗旺斯沛鸿路以北和金阳路以西的拉菲庄园、凡尔赛庄园;沛鸿路以南和金阳路以东的波尔多庄园 、香奈儿庄园;

那洪大道:28号新希望锦官城;

金阳路9号:玖珑府;

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46-46绿港爱尚里;

友谊新村本籍学生。

八桂绿城小学

壮锦大道:23号绿城印象,27号盛天领域,29号南航·翔宇花园,31号云顶印象,33号八桂绿城别墅区;

白沙大道:111号龙翔苑、春之语;

新屯路:20号金凯花园。

友谊路小学

金凯路:51号隆源华府,53号和信公馆,55号福满瑞园;

友谊路:46号南宁汽车配件总厂;

新屯路: 18号中旭中央城;

金凯路:30号天健领航大厦;

金凯路:32号宏桂宏苑浅水湾小区,36号昌泰鑫金绿洲

碧翠园学校(小学部)

友谊路西二里:19号中房碧翠园

奥园小学

那洪大道:39号南宁奥园小区,41号威宁首府;

壮锦大道:36号碧园南城故事;

留村1-6队本籍学生。

经开区第一小学

星光大道:238号玫瑰园,223号荣宝华,213号金康小区;

金凯街道办黄茅坪村1-9队本籍学生;

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38号广汇名都,39号锦绣江南;

圭贝路:1号都市江南,3号经开区宿舍楼,5号南国花园康城;

盘岭路:6号金凯苑,8号盘岭庄苑;

朋展路:7号南宁市第二日用杂品公司宿舍楼。

经开区第二小学

友谊路:48-8号森林假日,56号新塘桥小区;

开平路:55号凤江绿缘;

友谊路:48-18号高岭村回建房本籍学生。

经开区第三小学

那洪大道:37号汇东星城;

金阳路:38号汇东星世界一期;

那洪街道办那洪村1-5队本籍学生;

壮锦大道:35号青溪府

金凯路小学

白沙大道:65号尚雅名都;

友谊路东一里:1号南宁市暖水厂,2号南宁市电池厂,3号大都郡,6号振宁时代;

友谊路:21号江南公路局;

星光大道:72号花样年华

沛阳路小学

金阳路:35号盛天新界, 38号汇东星世界二期;

那洪大道:33号天健和府

平阳小学

那洪街道办平阳村1-9队;

白沙大道:91号牛顿苹果,99号冶炼厂生活区;

友谊路西一里:36号丽汇嘉园。

高山塘小学

亭子十一组本籍学生;

星光大道:74-228号双号,234号高山塘小学宿舍楼;

长凯路:8号庭香园,9号长凯9号;

朋云路:6号翔云居,9号罗马花园。

国凯路小学

那洪大道:1号紫兰公馆, 9号恒大城,11号恒大翡翠华庭;

国凯大道东:10号昌泰茗城,12号锦兰公馆

槎路小学

那洪大道:38号宏建庄园、富源新区;

壮锦大道:28号风格雨林,32号壮锦花园;

那历村1-4队本籍学生;

槎路:12-262号槎路居民;

沙井大道:98号中铁南苑;

那历路:9号恒大帝景。

罗村小学

那洪街道办:罗村1-13队;

那沙果场;

槎路:177、288号广西冶金建设南宁分公司。

高岭小学

金凯街道办高岭村1-11队;

友谊路:78号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国凯大道南侧:金凯工业园区公租房

居仁小学

金凯街道办居仁村1-12队。

居仁小学新联教学点

金凯街道办新联村1-6队。

古思小学

那洪街道办古思村1-7队。

苏盆小学

苏盆村1-10队。

群益小学

金凯街道办华联村1-8队;

友谊路:48号群益园艺场社区。

吴圩镇中心学校

原圩上1-7队、那德各村坡、镇上机关单位、新市场、七坡、铭德朴墅

平丹小学

平丹所在村、坡,七坡林场,吴圩福利桥往东至那丹分场。

平垌小学

平垌所在村、坡。

坛白小学

坛白所在村、坡。(那盟坡到明阳二中就读)

永红小学

永红所在村、坡。

祥宁小学

祥宁所在村、坡。

康宁小学

康宁所在村、坡。

康宁小学定宁教学点

定宁所在村、坡。

明阳中学(小学部)

光明南路:158号精通瑞城;

光明大道:200号空港新天地;

明阳社区;

明阳糖厂等厂矿区。

明阳二中(小学部)

新桥村;

那备村;

坛白村那盟坡;

明阳农场;

明阳工业园区。

2021年经开区新增学校: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学校(小学部):

禄村、六么、天稔、空港新区商贸城、阳光里小区,旧西瓜市场、凤翔园、凤凰城、盛天领秀府、云星乾隆御园。吴圩镇卫生院路口至新西瓜市场。

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地段

那洪中学

那洪街道办:平阳村1-9队,古思村1-7队,罗村1-13队,那历村1-4队,留村1-6队;

那洪大道:38号宏建庄园、富源新区,39号南宁奥园,41号威宁首府;

壮锦大道:28号风格雨林,32号壮锦花园,36号碧园南城故事;

槎路:12-262号槎路居民,177、288号广西冶金建设南宁分公司;

那历路:9号恒大帝景;

洪胜路:12号中铁南苑;

罗村那沙果场。

碧翠园学校(中学部)

友谊路西二里:19号中房碧翠园;

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小区,46-46绿港爱尚里;

友谊路西一里:36号丽汇嘉园;

金凯路:32号浅水湾,36号昌泰鑫金绿洲,51号隆源华府,53号和信公馆,55号福满瑞园,30号天健领航大厦;

友谊新村本籍学生;

白沙大道:91号牛顿苹果,99号冶炼厂生活区,109号普罗旺斯小区波尔多庄园、紫罗兰庄园、香奈儿庄园;

新屯路:2号金凯花园,18号中央城;

金阳路:9号龙光玖珑府

经开区第一初级中学

壮锦大道:23号绿城印象,27号盛天领域,29号南航·翔宇花园,31号云顶印象, 33号八桂绿城别墅区,35号青溪府;

白沙大道:109号普罗旺斯小区蓝钻别墅、拉菲庄园、薰衣草庄园、郁金香庄园、向日葵庄园、香槟庄园、卡地亚庄园、凡尔赛庄园,111号龙翔苑、春之语;

沛鸿路:5号沛鸿中学;

槎路:8号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那洪大道:28号新希望锦官城,33号天健和府,37号汇东星城;

金阳路:36号盛天新界,38号汇东星世界;

友谊路:48-8号森林假日,56号新塘桥小区,78号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开平路:55号凤江绿缘;

那洪街道办:那洪村1-5队,苏盆村1-10队。

金凯初级中学

金凯街道办:新联村1-6队,华联村1-8队,黄茅坪村1-9队,居仁村1-12队,高岭村1-11队;

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城,38号广汇名都;

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213号金康小区,238号玫瑰园,39号锦绣江南,234号高山塘小学宿舍楼;

圭贝路:1号都市江南,3号经开区宿舍楼,5号南国花园康城;

盘岭路:6号金凯苑,8号盘岭庄苑;

长凯路:8号庭香园,9号长凯9号;

朋云路:6号翔云居,9号罗马花园;

朋展路:7号南宁市第二日用杂品公司宿舍楼;

那洪大道:1号紫兰公馆, 9号恒大城,11号恒大翡翠华庭;

国凯大道东:10号昌泰茗城,12号锦兰公馆;

国凯大道南侧:金凯工业园区公租房;

友谊路:48号群益园艺场社区。

吴圩镇中

平丹村、平垌村(除大麻、平花、平阳、驮良坡以外的其余坡队)、吴圩社区七坡村、七坡林场、矿站、凤翔园小区、凤鸣园;

吴圩社区南华街单号1-133号,双号2-112号;

中兴街单号1-159号,双号2-158号;

博济街单号1-245号,双号2-244号;

博济街一里单号1-51号,双号2-54号(水街);

博济街二里单号1-23号,双号2-54号;

龙江路单号1-29号,双号2-28号;

金光路单号1-496-1号,双号2-469号;

富民路单号1-91号,双号2-194号;

友谊路吴圩段211--337号(现光明路中段)至沙江桥(光明南路);

友谊路吴圩段南侧(吴圩镇中至友谊路与光明路十字路口):计生站及周边、八桂凤凰城69号、供电所63号、康宁水库管理站75号、77号、派出所85号、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97号-199号。

明阳中学(初中部)

坛白村、平垌村(仅大麻、平花、平阳、驮良坡)、明阳社区、明阳糖厂等厂矿区。

明阳二中(初中部)

那备村、新桥村、明阳农场、明阳工业园区。

2021年经开区新增学校: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初级中学

白沙大道:65号尚雅名都;

星光大道:72号花样年华;

友谊路:21号江南公路局;

友谊路东一里:1号南宁市暖水厂,2号南宁市电池厂,3号大都郡,6号振宁时代。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学校(初中部):

永红村、祥宁村、康宁村、定宁村、那德村、吴圩社区(天稔坡、六么坡、渌村坡)。

友谊路吴圩段北侧(龙嗚江北至友谊路与光明路十字路口)及光明北路(阳光里、旧西瓜市场、人工降雨基地、绿港云海湾等小区)。

友谊路吴圩段192—424号(现光明路中段)至新西瓜市场(光明南路)。


责任编辑: shimia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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