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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9年第一百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9 21:29:14

来源: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分类: 土地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9-128地块位于邕宁区龙祥路东侧、龙合路北侧,实际出让面积为44786.51㎡(折合67.180亩),宗地号为450109100208GB00580,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容积率>3.5且≤4.0(计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3%-5%,其余为城镇住宅),拟建建筑的各项退、间距、绿地、停车及日照等技术要求及其他未尽规划事宜必须满足《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行版本)及《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的要求,否则须降低容积率。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建筑总量(不超过20%)可局部突破建筑限高(不超过20%)。本项目需在地块内配置一所24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22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8640平方米,同时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要求,需设置在项目用地南面并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具体位置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出让图蓝线编号:CR0113201900023号)地块中阴影部分;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坠物等。地块内须设置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9-045]及该通知书所附《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19-045]的规定执行。

本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61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项目主要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需提供不少于89570㎡的计容安置物业建筑面积,安置人数约为1378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2680㎡(按建筑面积60㎡/人标准),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燃气管线到户内,开通费用由住户自理;解决安置农民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商铺和用于公共管理、文化体育、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等的配套公益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为6890㎡(按人均5㎡计),该项物业建成后交付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接收;须提供安置小区用地范围内的安置回建物业机动车位不少于730个(其中安置配套地下机动车位不少于657个);安置住宅部分由政府按4177元/㎡出资回购,物业商铺(含公益性用房等)部分由政府按4121元/㎡出资回购。

安置项目的合作方式、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时限、出资方式、管理要求、安置办法、项目交付时间、产权的办理、对被安置群众的综合服务要求、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其他要求严格按照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回建安置房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回建安置房的竣工验收;且本项目回建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其他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地价,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本期地块出让最高土地限价为850万元/亩,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850万元/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850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配建面积,按挂牌价格850万元/亩且投报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配建面积的,首轮投报配建面积为不少于120㎡,每次投报须为60㎡的整数倍。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6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5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19年12月26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8时00分至2019年1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车良革、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劳沛、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5、5609159、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s:// 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wuxiangxinqu.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 ma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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